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机械设备 > 垃圾 >

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0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名称: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况:异地转移焚烧处榆中县生活垃圾约400吨/日

三、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5月8日颁发的《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就近处置。本地不具备垃圾处置设施、条件或者处置成本较高的,在确保垃圾能得到合法妥善处置的条件下,移出方与接收方协商一致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可以在本省域内异地或者跨省域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综上所述,拟将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委托具有焚烧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异地转移焚烧处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方式:拟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公示期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提出)

七、采购单位项目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张彩云

联系方式:******

2025年07月07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