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有限公司锁类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中(阜)环建表(2024)0018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锁类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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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侧,用地面积65882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生产锁类产品,年产锁类1500万把。扩建项目(一期)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年产锁类1400万把。
开工日期:2024年6月28日
竣工日期:2025年4月1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2日~2026年4月1日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通过自建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喷漆废气喷淋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作废水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熔融压铸烟尘、喷脱模剂废气;2、抛光废气;3、喷粉粉尘废气;4、喷粉后固化废气;2、喷漆及烘干、移印及烘烤、点油工序废气治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适当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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