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2001Z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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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2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10-22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汀县城区洪涝防治提升项目(一期)—南寨梅林片区雨污分流 答疑纪要3 招标项目编号:E************002 各投标人: 长汀县城区洪涝防治提升项目(一期)—南寨梅林片区雨污分流招标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1、对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10%,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承包人须开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及等额正式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汇入承包人设立的共管账户。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10%逐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30%,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承包人须开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及等额正式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汇入承包人设立的共管账户。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30%逐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1、答疑纪要2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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