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新建成龙路派出所和国槐派出所办案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2025年新建成龙路派出所和国槐派出所办案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1,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961,700.00元。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060。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
A******,其他信息化设备。
二、******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三、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五、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地址:莲桂南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电梯按键N9)9-1-14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