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公园三水之环布置集装箱公开征集运营方征集公告
******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受******有限公司(征集单位)的委托,对滨河公园三水之环布置集装箱公开征集运营方(项目名称)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滨河公园三水之环布置集装箱公开征集运营方
******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标的情况:在滨河公园三水之环布置一个集装箱增加消费元素,满足群众需要,打造成以“运河+集装箱+休闲+便民”的创意型业态,三水之环集装箱外观:由征集方决定,集装箱占地面积约15平方,尺寸约为2.5米宽*6米长*3米高。三水之环集装箱经营业态:零食,小吃,茶饮等。三水之环集装箱的制作及安装由征集方提供,费用(制作费约6万元左右)由中标运营方付款。
(四)合作业态:娱乐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及要求
1.由征集方提供经营点位。
2.运营方实施改造规划设计及设施投入和经营管理,互不占股。
3.合作期限:5年
(二)征集方收益方式
1.收益方式
项目标的按照“保底收益(中标价的保底年营业收入×固定分成比例)”与“营业收入提成(合作方年营业收入×固定分成比例)”孰高的原则计取,具体方式为:若保底收益≥营业收入提成,征集方按照保底收益收取;若保底收益<营业收入提成,征集方按照实际营业收入提成收取。
2.收益分成方式:
******银行账户,由征集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按月收取管理费并按月与经营方结算,每个合作月结束后,于次月的15日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分配方式,进行月结算。(中标价的保底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到每个月,若实际的月收入<中标价的保底月营业收入,被征集方须将平均到每个月的中标价的保底年度营业收入补齐后再进行月结算;若实际的月收入>中标价的保底月营业收入,则按实际的月收入进行结算。)
保底收益:
征集方固定分成比例为营业额的10%,保底营业收入为30万元(营业额收入以最终竞争结果为准),税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三、征集形式
公开征集
公告发布期满,需满足一家及以上运营方报名,则各运营方按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开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被征集运营方将作为征集方的合作对象,与征集方签订《合作意向书》。
未征集到符合征集方要求的运营方,则本次征集终结。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合作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征集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合作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运营方须承诺,在参加报名前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全面踏勘、鉴定,并充分预见项目投资的一切风险。《合作协议》签署后,不论项目存在任何风险,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运营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如若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情况,合作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运营方不得以经营不佳、停水、停电等任何理由向征集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四)运营方自行承担合作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征集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征集方社会声誉的,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运营方不得将本项目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运营方经营业态内容,须符合征集方业态提升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经营业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合作期间,运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作经营的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将项目标的以联营、合伙、转承包、分租、投资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或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变相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运营方严重违约,征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由征集方收回项目标的。
(八)合作期间,运营方应接受并配合征集方及物业单位对项目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及落实征集方及物业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九)意向运营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七、征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征集文件获取地点:泰州市姜堰区马厂西路57号(水利局隔壁)。
3、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运营方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征集运营方需具备的条件中所列要求的证明资料、承诺书等资料现场领取。
八、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
2、开标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监管主体为招标人,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2)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我单位对此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十一、联系方式
1、征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人民公园8号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2、征集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马厂西路57号
联系人:徐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