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由 鹤发改投资〔2024〕63号、鹤城执法发〔2025〕26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FCGGC1000C251106X02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1.7服务内容: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详见磋商文件)
1.8预算金额:25万元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费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网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五、开标
时间:2025年12月0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59号23层H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