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安田干湿巾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姜高大道426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原生产项目已全部停产,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车间已空置),购置各类干湿巾生产线、包装设备等主要设备,建设安田干湿巾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000万包干湿巾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北厂房(1#厂房)配液间投料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放,南厂房(3#厂房)配液间投料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一根15m高DA002排放;未收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西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废卫生清洁杀菌剂、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外售给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卫生清洁杀菌剂、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