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卢氏县G344线K1177+350~K1177+390段等14处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SGZ[2025]098-ZC068-1 | 三门峡市卢氏县G344线K1177+350~K1177+390段等14处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500500 | 500500 | 是 | 500500 |
5.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卢氏县G344线K1177+350~K1177+390段等14处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5.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41、LSGZ[2025]098-ZC068
5.4预算金额:¥ 500500.00元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5.6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G344线,项目所在路段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8.m,项目所在地段受降雨影响,发生过多次崩塌、滑坡灾毁。本次拟处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内一、二级风险点14处,其中包含一级风险点5处,二级风险点9处,处治隐患里程1.32km。
5.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8磋商范围:负责对本项目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阶段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满足招标人要求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交设计图纸(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
5.9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
5.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11服务地点:卢氏县;
5.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7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4.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5、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6、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宁继红、郭丽娜
电话:******、******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与中兴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