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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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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公告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QTQT0106G************

1.招标条件

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改革局以五发行审字〔2023〕84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五常市土地利用监测和综合治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常市******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五常市

2.3建设规模:94个历史遗留矿山,134个图斑,项目区总面积230.6238hm2,图斑总面积205.6253hm2主要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植被管护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理、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具体如下

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申办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施工组织规划、技术管理、设计优化、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综合协调、验收管理、工程复核、初步验收、验收移交、维修保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项目备案、配合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及其它管理(协助、配合、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等;

2)监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竣工验收至管护期结束包含的全部监理工作

3)工程复核:开工前对现场地形地貌进行数据采集,施工阶段各工序完成前、完成后现场数据采集及工程量计算,施工完成后对已经完成的总工程量及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算,以确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编制相应报告;

4)工程验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终验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编制竣工报告;

5)决算编制与审计:按相关标准编制决算报告,对整体结果及所编制决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实施的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

6)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建成后对耕地土壤进行检测、土地质量等级的重新评定与登记;

7)标识设定:设立项目标志牌及标识农田水利设施等。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343.05(其中项目管理费116.41元;监理费79.74万元;竣工验收费14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1.2监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工程复核: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验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决算编制与审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1.6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明确联合体牵头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项目管理单位承担
    3.2.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或地质相关专业级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最多可兼任1个与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3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或地质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4工程复核负责人1人:须具备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工程验收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或环境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6决算编制与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3.7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2)本次招标不对监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独立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制度。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2025年11180000分至2025年1125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0809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2025120809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五常市******资源局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

人:五常市土地利用监测和综合治理中心

    ******资源局政法大街3号

人:王先生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339号

人:谢女士

   话:******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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