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Z-2025-397132,项目包号: 1
******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高新区-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3层
成交金额:49900.00, 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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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采购项目 | 1、本项目标的资产总额为预估价格,包含项目若干。标包中所有项目均按照[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中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10%计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达到中标合同金额后服务终止。2、对本项目的造价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3、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评审意见并做出评审结论。(1)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2)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4、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者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核查业务要求实现且没及时汇报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将相应扣减委托的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5、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1 | 项 | 49900.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财政局
联系方式:王琛 ******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