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乐雅雯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欢乐大道77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联系人 | 田旖旎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银行大厦五层 | ||
行政监督部门 | ******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张工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 |
备注 | ******有限公司,履约期限:(交货期)(暂定)2026年8月20日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预验收,或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质量目标:合格。 ******有限公司,履约期限:满足2026年8月20日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预验收,或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质量目标: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有限公司,履约期限:交货期:2026年8月20日以前完成设备的按照、调试和预验收(或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质量目标:合格。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