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宾阳县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5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宾阳段)征地拆迁第三方服务采购 | 一、服务要求: 1、征地拆迁服务严格按照《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南宁东高环至黎塘段)项目(宾阳段)征地拆迁委托合同书》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依据南府办函[2024]137号文件。 2、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和符合采购人要求,征地拆迁服务机构在开展征地拆迁服务过程要依法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协助征拆部门开展工作,禁止利用征拆工作营利,服务费用由我中心支付。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配合所在地乡镇做好被征地拆迁对象或者沿线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负责征迁范围内地类情况调查记录及敏感区段的现状录像拍照,在征拆部门发布征地预公告后及时通知沿线乡镇各村委及村民不得违规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建。及时配合所在地乡镇处置征地拆迁和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配合所在地乡镇做好永久用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土地附着物(包扣房屋、地上地下管道和渡槽、自来水设施、管道和其他建构筑物及各类坟墓等)分类、核实、权属登记、公示、拆迁等,以及安置、回建工作。 3、配合所在地乡镇做好拆迁数量审核工作。 4、负责配合所在地乡镇收集汇总征地拆迁资料,按项目分类别整理归类土地拆迁的测量、调查摸底、补偿相关资料及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三方确认的资料,原始丈量登记表、征地协议书、补偿款发放签领册等相关资料,完善相关签字签认手续,分类归档整齐后移交给采购单位(期限合同内约定),并形成拆迁资料台账(含电子版台账)。 5、对征地拆迁范围内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土地权属、面积、地类,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数量、面积、产权情况,以及果树、青苗、鱼塘等地上地下附着物的规格、数量等内容有争议的,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数据给采购单位处理争议问题。 三、永久用地征地约3564.3584亩;房屋658平方米,最终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以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 | 971.4675 | 2025年08月 | 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