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要求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需更正内容: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具有给排水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具有电气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得2分;具有给排水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上述人员须附相应要求的资格(职称)证书并盖单位鲜章。2.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得分。3.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以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 2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应答表 |
更正内容为: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具有给排水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具有电气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得2分;具有暖通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上述人员须附相应要求的资格(职称)证书并盖单位鲜章。2.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得分。3.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以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 21.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应答表 |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通江******财政局。联系科室: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20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南街10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丽景天城E区8号楼3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