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一期)地块一期施工 / 标段补遗01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因项目重大调整,工期缩短90天,修改为486天。
二、计划总工期:486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5年12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27年04月25日
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相应部分均做修改。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五、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