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关于印发《邻水县2025年农村******改革局关于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邻发改[2025]250号)等文件精神,我镇拟在石合场村实施“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业主:邻水县石永******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干村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及标准:
1.新建“3+1”四格池+人工湿地41座及配套管网。
2.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5个月。
固定价:人民币412800元(大写肆拾壹万贰仟捌佰元)。
******农村局关于印发《邻水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邻环发[2025]29号)文件、《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及《邻水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干村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工作会备忘录》规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2800元(大写肆拾壹万贰仟捌佰元)。
资金来源: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干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解决。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参与我单位项目招标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未履约的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单位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20日 至5月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持单位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石永******人民政府103办公室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中需按序包含以下资料且每页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须贴封条。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该项目资料费缴纳转账凭据。
费用:本项目资料费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户名:邻水县石永******人民政府,账号:************7******银行石永支行。转账备注“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资料费”,本次招标资格响应属投标单位自愿行为,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资料费。
四、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的项目经理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参加投标活动。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本项目资质及具备竞争投标条件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投标,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报名未达到3家投标企业,不予开标。
五、确定方式及流程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石永******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石永镇金湖路8号
联系人:蒋山山(******)--业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