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自在湾A07、A09地块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1.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滨海大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15958㎡(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8167㎡),拟建23栋多层住宅;其中,项目所在的A-07地块建设用地40735㎡,计容面积48882㎡,总建筑面积65362㎡;A-09地块建设用地26828㎡,计容面积37560㎡,总建筑面积50596㎡;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所有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设计及相关设计审批等服务,但不含室外景观设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包括项目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但不含室外工程(室外工程指建筑主体投影线1米以外附属配套等)、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工程)。配合相关认证及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00元;建安工程费为:¥******1.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设计的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其中施工的工期要求为6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共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21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勋亭路融创金成壹号北区4栋1205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获取文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银行账户,并且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注明用途: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银************银行保函原件至开标现场。
(3)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承保保险公司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机构,开标时需携带保险单原件至开标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海口市琼山区融创海口壹號北区4栋1205房(具体开标地点以现场标室确认为准)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合格证之日止(最终履约担保期限以实际竣备日期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滨海大道158号琼珠海岸生态度假村暨全国政协(海南)会议培训中心二期南区1号楼301房
电话:李世勇
联系人:******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融创海口壹號北区4栋1205房
电话:0898-******联系人:闵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