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姜堰区殡仪馆部分殡仪延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街道前进路778号)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9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姜堰区殡仪馆部分殡仪延伸服务采购项目
底价:20万元/年(最终报价低于底价作废标处理)
服务内容:殡葬延伸性服务(含职工食堂)、殡葬基本用品销售(含小卖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街道前进路778号)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联系完成购买(联系电话:******)。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我单位对此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殡仪馆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前进路778号
联系方式: 史维维 1******62
3、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