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小学1#教学综合楼项目
(项目编号:E************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小学1#教学综合楼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小学 | |||||||||||
建设单位 | ******小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消防水池及配电箱,1#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为3281.86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型式为独立基础和桩基础,建设高度为2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 月14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 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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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零壹仟柒佰肆拾叁元贰角捌分 (¥******.28 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洪应有(注册编号:桂******2579;身份证号:450803********75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陈映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身份证号:450922********250X)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零伍仟柒佰柒拾玖元叁角壹分 (¥******.31 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范学艳(注册编号:桂******1367;身份证号:450803********63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陆永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450802********4352);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壹万壹仟伍佰壹拾叁元玖角玖分 (¥******.99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婷(注册编号:桂******0164;身份证号:450803********676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黄小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5)******;身份证号:450803*******6627);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有限公司、否决原因B1.14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序号第137项和第379项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一致。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