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涧漕社区2组、郫都区犀浦镇五粮村1组地块的勘探和走访,以及对其主要生产活动的企业生产过程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对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结如下:
(1)******街道涧漕社区2组、郫都区犀浦镇五粮村1组(中心经纬度:东经103.993740°,北纬30.727845°),地块面积14365.80m2。
(2)地块历史上用作农田、农户使用,仅北侧边界约1000m2******有限公******居住用地。
(3)地块内共布设现场表层土壤快速检测点位12个(S1~S12),其中包含1个背景点,涉及土壤重金属快检项目7项(砷、镉、铬、铜、铅、汞、镍),重金属快检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通过对调查地块的现场勘探和走访,对地块内历史存在的活动及使用情况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以及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相关内容,总结如下:
序号 | 识别内容 | 识别结果 |
1 | 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 不涉及 |
2 | 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 不涉及 |
3 | 历史上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 不涉及 |
4 | 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 | 历史无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 |
5 | 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 紧邻周边的污染源无污染风险 |
6 | 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 历史上不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
7 | 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 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不存在污染迹象 |
综上所述,该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活动,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阶段土壤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