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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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居环境治理工程(龙坪镇)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环境治理工程(龙坪镇)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出以下更正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共 3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30 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 330 个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现更正为: 1.3.2计划工期共 33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30 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 300 个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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