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汪二中心粮库改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赣建铅设招字[2025]第15号
******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铅山县汪二中心粮库改扩建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铅山县汪二镇
3、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35933平方米,新建粮仓面积3780平方米,改造粮仓面积8820平方米,并配套其它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包括:新建3座高大平房仓,总面积378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双层现浇顶,中间预留光伏发电预埋件,500mm实心砖墙,檐高6.5米,20kN/㎡荷载,HDPE防潮,岩棉保温,气密性一级),可储存粮油15000吨;新建储粮设备存放库(包括仓间棚2700平方米和机械棚2800平方米);对现有的7座高大平房仓进行气密性二级、隔热条件的升级改造,改造后面积约8820平方米,可储存粮食31100吨;同时附属用房100平方米,检测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以及对原有建筑拆除(含清运)合3562.22平方米,地面恢复等,并对智慧粮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5700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投资约5700万元,本项目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52.8万元,(最终以本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审定价为计费额,本项目设计费最终以本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审定价为计费额,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折扣系数(0.35)。
6、设计周期:中标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评审;初设评审通过后15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7、 招标范围及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证书;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设计过粮仓类工程2000平方及以上业绩。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即:主要施工图(必备)、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审查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5、拟派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
序号 | 专业 | 注册资格或职称 | 人数 |
1 | 建筑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2 | 结构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3 | 给排水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4 | 电气 | 注册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投标人视项目需求可自行配备含拟派各专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
注:所有拟派各专业人员配备要求:提供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是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10、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彩色扫描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7 月 05 日至2025年 07 月 18 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7 月 28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不对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注:如果本次招标不成功,则不支付任何投标人方案补偿费用。本次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也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粮油购销公司
联系人:刘志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致远******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