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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025年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025年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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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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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2025年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5—103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质量延长一年合同期,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下一年度甲方可另行招采。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质量延长一年合同期,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下一年度甲方可另行招采。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质量延长一年合同期,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下一年度甲方可另行招采。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质量延长一年合同期,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下一年度甲方可另行招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华路、新兴监管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蓝天、武屯、北屯监管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关山、振兴监管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华路、新兴监管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事务所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凤凰路监管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事务所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合同包3(蓝天、武屯、北屯监管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事务所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关山、振兴监管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事务所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西京公司西京科创园三号楼25楼

联系方式:******转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晨驰

电话:******转809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需求书(服务类).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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