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博乐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大街397号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0平方米,新建1部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气象雷达发射系统、接收系统、天伺系统、信号处理系统(含终端及配套软件)、雷达标准输出控制器;雷达附属设备包含供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通信辅助设备、防雷设施及设备间。
(四)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新建项目不涉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乐市气象局单位
联系人:李局长
联系电话:******
地址:博乐市青得里大街397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电话:******59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华路中巷3号1栋1单元13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本网页下方下载附件或前往******/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