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
4K高清融媒体直播、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车摄像机讯道增补等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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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相关规定,现就本单位 4K高清融媒体直播、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车讯道摄像机增补等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4K 高清融媒体直播、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车讯道摄像机增补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采购单位:******电视台
联系人及电话:符达辉 ******、******
采购内容:4K高清融媒体直播相关设备、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设备、讯道摄像机及其配件、无线图传等增补设备及配套技术服务。
二、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116号1606房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及依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置”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设备兼容性要求:现有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车及融媒体直播系统均为该供应商提供,新增讯道摄像机及配套直播设备需与原有系统硬件接口、软件协议完全匹配,确保信号传输稳定和画质无损。
2.技术延续性保障:该类设备涉及专有编码技术和系统集成方案,原供应商掌握核心适配技术,其他厂商设备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易造成系统故障或功能缺失。
3.运维效率需求:从原供应商采购可直接沿用现有运维体系,减少人员培训成本,确保设备故障快速响应和维修,保障直播转播业务连续开展。
四、专家认证意见
采购人组织3名及以上技术类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一致认为:
4K高清融媒体直播、移动电台调频发射转播车是一个高度集成、讲究效率的移动录制、直播系统,增补讯道摄像机应基于确保整个视频在色彩、质感、操作和控制上达到高度统一,实现无缝切换和制作,并简化系统集成与维护的原则。
1.本项目采购设备需与原有系统高度兼容,保持图像质量与风格的一致性,保证系统集成与操作统一性,方便维护及管理使用等方面具有唯一性,其他替代方案无法满足项目需求;
2.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和倾向性限制;
3.单一来源采购可降低系统集成风险,保障项目实施效率和业务连续性,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六、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
异议提交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四号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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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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