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大杨社区沟塘整治提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批准******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姜发改投〔2025〕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业主为******办事处,招标人为******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改造提升破损道路、拆除维修破损桥梁、新建大桥及周边环境提升、河道综合整治、沟塘整治提升、社区片区化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提升、社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巷道、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社区片区化主干道沿线界面风貌整治提升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362.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标段为施工标,本标段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河坡清杂刷坡、打桩护坡、栽植绿化等,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8.41718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发包人预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首次预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要提供同等额度的预付款保函);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市级奖补资金作为本项目付款资金来源,若奖补资金未按时下达,发包人应在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之日起90日内,通过其他财政渠道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3.1.9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3.1.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售后不退还。
4.2.3未按第4.2.1项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 月3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1开标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细则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 |
财务状况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分包人资格 | / | |
项目经理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专职安全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 提供近3个月中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0%、91%、92%、93%、94%,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50%、60%、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高于期望值*95%和低于控制价*7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 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工程控制价:384171.85元;最高投标限价:341912.95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8分,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98分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8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98分基础上扣 1 分;每低 1%,在 98分基础上扣 0.5 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
4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 2分 |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 人得0.2分,最多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水利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办事处
地 址:姜堰开发区科技路199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11.备注
11.1******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