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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臻希钢结构有限公司等2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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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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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特殊钢构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富阳西路173号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拟用地36648平方米,新建一幢5层(局部4层)车间、1幢1层(局部2层)车间、1幢1层车间、1幢2层车间、1幢3层车间,配套设置门卫、小汽车停车位、自行车等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7845.6平方米,购置、安装焊接机器人、激光切割机器机、智能翻转机、智能组立、焊接、矫正一体机、铣边机、智能喷涂机器人等生产设备118台,从事年产1万吨特殊钢构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特殊钢构件100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大型建筑钢结构6000吨/年、桥梁钢结构4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机器人焊接烟尘、手工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枪清洗废弃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喷砂、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机器人焊接、喷砂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等涂装工段产生的颗粒物、nmh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苯系物、二甲苯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有限公司;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洗枪液、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材料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原料仓库、喷漆房、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新增存储柴油4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靖江市生祠镇生东路12号
******有限公司
******消防水池等设施,将原重油库改造为柴油库,原储罐10个罐改造为6个罐(每个储罐容积为430立方米),从事年新增存储柴油4万吨技改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原有储罐拆除施工前需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罐体拆除过程产生的含油油罐、含油污泥及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储罐大、小呼吸、管道连接件挥发及装载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装载废气,其中,卸油与发油均采用密闭装车方式并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及装载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标准。
厂界的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清运至生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地面抑尘,不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清罐油泥、废油及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消防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车辆运输道路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一)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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