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A************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天水小区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4]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水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地点:天水路北侧,锦西路南侧,展苏港西侧 2.2工程规模:特大型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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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招标人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排产款,同时中标单位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第二次付款:招标人在货到现场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 第三次付款:电梯设备安装结束经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核验取得电梯合格证,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第四次付款: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完成移交)且缴纳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付清。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在第四次付款前,中标单位需缴******************有限公司支付)。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
******有限公司(Schindler);******有限公司(TKE);******有限公司(HITACHI);******有限公司(KONE);******有限公司(OTIS);******有限公司(SMEC),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所有电梯需为同一品牌,投标文件未明确所选产品品牌的,作无效标处理。所有品牌的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一体机)必须为原厂原品牌,未选用原厂原品牌的作无效标处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3.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具有: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消防员电梯)】(新证);
3.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
(1)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生产厂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消防员电梯)】(新证);
(2)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 C 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或行******消防员电梯)】(新证)。
(3)所代理(经销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注:①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②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2分 商务响应:13分 技术响应(供货、安装、维保方案):20分 其他因素(售后服务):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62)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商务响应 (13) | 类似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的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
产品的质量控制(10分) | 1、缓冲器:缓冲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分; 2、安全钳:安全钳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 分; 3、限速器:限速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 分; 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分; 5、门锁:层门和轿门门锁均为投标电梯原厂原品牌产品,得2分; 以上需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 ||
2.2.3(3) | 技术响应 (供货、安装、维保方案)(暗标) (20)分 | 总体工作计划及部署 (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工作计划及部署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质量控制措施 (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电梯安装的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电梯维修保养方案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委员会 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 70%。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 个评委最低得分后,取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供货方案的最终得分。 | |||
2.2.3(4) | 其他因素 (售后服务) (5)分 | 售后服务方案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技术力量及备品备件等)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事故应急处理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详细分类预案,包括具体步骤与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培训服务方案 (1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
******委员会 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 70%。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 个评委最低得分后,取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供货方案的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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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靖江市车站路46号 | 地址: | 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01号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包艳红 |
| 电话: | ****** | 电话: | 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