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44,2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新丰县低空科技文化体验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含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51页:(1)施工预付款支付比例为:按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30%支付,施工预付款中包含工人工资预付款,其中工人工资预付款比例为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10%。 现更正为:施工预付款支付比例为:按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30%支付,施工预付款中包含工人工资预付款,其中工人工资预付款比例为施工合同价(预备费除外)的30%。 2.原招标文件第51页:4.2.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中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暂为该月工程进度款的35%,具体工人工资拨付金额以该月实际审核确认的为准,由发包人将该月审核确认后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承包人的工资专户。 现更正为: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中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暂为该月工程进度款的30%,具体工人工资拨付金额以该月实际审核确认的为准,由发包人将该月审核确认后的作业工人工资款项单独足额拨付到承包人的工资专户。 3.原招标文件:“仁化县”相关内容,现均更正为:“新丰县”。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11月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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