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简阳市医疗保障局简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统保采购项目合同书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3618
四、项目名称:简阳市医疗保障局简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统保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街道松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街道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250,506.00 | ¥250,506.00 | (一)保险人保险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二)投保人投保人为简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简阳市辖区内的统保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四)保险******公安局提供的被保险人数统一投保。保险人每年签发一次保险单,及时发放保险凭证。(五)保险费标准1.保险费标准保险费用为18元/人/年。(六)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保障项目保险金额(元)保障内容意外伤害身故20000.00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4000.00-40000.00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医疗10000.00每次免赔100元,给付比例100%。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每次住院最高给付以90天为限,一年累计最多按180天支付。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居家生活、乘坐交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的认定由保险人负责调查核实,依据事故证明、医疗证明、死亡证明(医疗卫生单位开具的死亡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目击证人证词等进行认定。因第三方造成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及残疾的,保险公司都将按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因第三方责任人造成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第三方责任人赔偿后,对剩余符合基本医保报销目录部分进行赔付。 |
合同金额: 250,506.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零伍佰零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3日
******事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