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房配套设施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观府函〔2025〕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房配套设施经营权出让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房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评估值为61081.44万元。 3、出让范围:本项目出让范围为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270932.16㎡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房配套设施的经营权。 4、出让期限和资产权属: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20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并按要求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后,获得本项目所涉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房配套设施经营权,资产所有权仍归招标人所有。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后,中标人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观山湖区政府或观山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相关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观山湖区政府或观山湖区政府指定机构。 5、项目涉及资产现状:本项目涉及的存量资产为观山湖区二铺一期等11个安置小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70932.16㎡。 项目资产所有权人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现阶段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目前该11个安置小区配套用房普遍以基础生活服务为主,例如便利店、药店、餐饮等商户,部分区域(如二铺一期以水产海鲜商户为主)。
项目总投资(万元):61081.44
服务期限(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格式自拟)。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08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交易中心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ZB)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严利民、彭芳芳、刘梦云 |
电话: | 0851-****** | 电话: | 0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