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理县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由于系统生成格式有误,现针对部分采购需求描述进行澄清更正内容:
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超纯水仪”中“(2)可溶性硅[以(SiO2)计]:≤0.01mg/L”实际要求为“(2)可溶性硅[以(SiO2)计]:≤0.01mg/L”。
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超纯水仪”中“① Cl-(氯)≤0.01;② NO2-(亚硝酸根)≤0.02;③ NO3-(硝酸根)≤0.02;④ SO4 2-(硫酸根)≤0.01”实际要求为“① Cl-(氯)≤0.01;② NO2-(亚硝酸根)≤0.02;③ NO3-(硝酸根)≤0.02;④ SO42-(硫酸根)≤0.01”。
3、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洁净安全柜”中“(1)人员保护1~8×108CFU/ml(重复3次,5min/次)”实际要求为“(1)人员保护1~8×10?CFU/ml(重复3次,5min/次)”。
4、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洁净安全柜”中“(2)产品保护1~8×106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5CFU/每次;(3)交叉污染保护1~8×104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2CFU/每次”实际要求为“(2)产品保护1~8×10?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5CFU/每次;(3)交叉污染保护1~8×10?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2CFU/每次”。
5、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边台”中“G:可溶性重金属:采用GFAAS进行分析,可溶性铅和可溶性镉限量值为20mg/m2”实际要求为“G:可溶性重金属:采用GFAAS进行分析,可溶性铅和可溶性镉限量值为20mg/m2”。
特此澄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0653;2、采购预算:1,540,000.00元,最高限价:1,540,000.00元******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三湘大道一段84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熊老师;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澄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