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SH-2025-016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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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5-14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5-1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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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GSHSH-2025-016 | 工程-施工 | ******.27(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什字中心敬老院中台分院综合养老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5〕1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县为民办实事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对综合楼进行改造,主要更换正立面外窗、房间进户门,房间内墙及顶棚增白,铺防滑地胶,用电线路改造,增加电梯一部。对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更换外窗、内墙及顶棚增白、室外踏步铺设地胶,总改造面积1955.05平方米,原址翻建108.9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餐厅1幢。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4.招标控制价:******.27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省、市、县为民办实事补助资金。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24日。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员
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由基本开户行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出具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4日08时00分至2025年5月17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项目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间:2025年05月17日14时00分至2025年05月17日17时00分),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择优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进行二次重审。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版******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
******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GSHSH-2025-016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民政局
地 址:灵台县广场街48号
联 系 人:干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12030)进行投标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