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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石化总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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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1-28
招标文件下载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 年(自2026年 1月1 日至2026 年 12

月31日)

6.项目最高限价:14万元;(为保障维保服务质量,防止极端低价,最低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资质,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消防系统熟悉着优先。


3******消防工程师(每月来项目巡查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

4******消防水、电、通风系统的维修与改造施工)与一位高级管道安装施工员常驻现场,以便快速解决项目发生的各种问题

5******消防注册工程师必须能随时陪同各种部门的检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招标网(******)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的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后勤楼三楼安全保卫部

五、开启时间

时间: 2025年12月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医院后勤楼三楼安全保卫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7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干事


 

投标承诺书

 

******医院:

你公司招标公告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司愿意参加贵公司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并郑重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你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约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编

 

制、签署、封装、送达等工作;

 

2.同意贵公司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

 

3.  保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

 

5.  对贵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人传递。投标有效期届满后,保证

 

将全部技术文件归还招标人。

 

6.  一旦我公司中标,我们将:

 

按照投标文件所述,合理组织资源履行合同,按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实现贵方项

 

目交工条件。

 

 

 

 

 


投标人(印鉴):



法人代表(印鉴):


 

 

 

年月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要目

内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3.维修技术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消防系统熟悉着优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

 

4

 

响应文件

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报价一览表1份。

(注: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封装,所有副本封装在一起,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封

装,投标资料共计3 个封包。

 


 

 

6

递交响应文

件地点、截止

时间

地    点:******医院后勤楼三楼安全保卫部

截止时间: 2025年12 月 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7

磋商时间和

地点

磋商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

履约保证金

9

样品

10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1

现场演示

12

******银行


13

开户名


14

银行账号


15

其他事项


 

1.1二、磋商须知

1.2 (一)总则

1.说明

1.1 适用范围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邀请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

1.2 合格的报价人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表

2.定义

2.1 “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医院,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 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和财政部《政府招标非招标招

标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

答疑会议纪要。

2.6 “响应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活动记录、招标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


报告、成交投标人确定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料。

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

府招标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详见《政府招标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详见《政府招标品目分类目

录》 (财库[2013]189号)。

2.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招标清单》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清单》中的产品,

2.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

《关于政府招标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

4.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有关的全

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6.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部分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


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部分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7.招标进口产品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招标进口产品。

8.政府招标政策支持

8.1产品符合政府招标强制招标政策的, 实行强制招标; 符合政府招标优先招标政策的, 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 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 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 招标强制招标、优先招标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招标网(******)和甘肃政府招标

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招标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

除。

8.3为推进政府招标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部分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

评审办法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条款

相关附件

9.2磋商小组经招标人代表确认,书面形式出具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

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3本部分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为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

投标人承担。

10.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在本部分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

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投标人, 不足5个工作日的,顺延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人和招标机构可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三)磋商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

应。

12.2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 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

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2.5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磋商函;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磋商报价表;

(4)分项报价表

(5)商务偏离表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正本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副

本里)


(7)投标人对本项目质保期外的优惠条件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正本里,复印件加盖公章

装订在副本里)

(8)投标人业绩(填写“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9)《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中对本项目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资料;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说明书;

(12)优惠条件、后期服务、计划承诺书等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必要资料。

13.2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

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投标人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14.2投标人应按第三部分“招标需求”要求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投标人在本部分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

修改其按第五部分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部分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4.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商务和所有技术要求均必须满足的前提下,投标人

可进行多轮报价。

14.4投标人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

15.投标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

响应而被拒绝。

16.磋商保证金

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及金额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部分第 17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

致。

16.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

人的响应文件。

16.4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招标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

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和报

价一览表1份。若纸质正本文件和纸质副本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

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文件。

18.4 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8.5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8.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并在封面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竞争性磋

商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日期。

18.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在竞争性磋商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报

价。

18.8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 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封装和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竞争性磋商,投标人需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

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公章或密封字样章)后单独递交。

19.2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公章或

密封字样章)后递交。

19.3纸质文件、电子文档、报价一览表外层封套和电子版表面必须标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

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 可以修改和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0.1条规定密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

或“撤回”字样。

20.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20.4 投标人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否则

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0.5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3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

22.竞争性磋商要求

22.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投标

人应委派代表参加。

22.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封。

23.磋商小组组建及工作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3.2 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3.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4.竞争性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4.1从开始竞争性磋商,直到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报价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

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25.竞争性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

报价、 推荐成交投标人。其中,竞争性磋商按本部分第31.1款情形进行。

26.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

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

26.1 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6.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3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6.4 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

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

28.澄清

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9.符合性审查


29.1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

标人:

(1)不满足本部分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30.投标人家数计算

30.1 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

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31.竞争性磋商

3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3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31.3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31.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

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6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

31.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31.8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9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31.10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1.11 报价的撤回: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截止后不允许撤回

报价。

32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出现但不限于下

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6)报价总价超出财政预算且招标人无法支付的;

(7)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人不到场的;

(8)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人无法证明身份的。

33按有关规定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按已定原则进行评审,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34确定成交投标人后,按有关规定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人应依时与甲方签约。

35招标机构没有义务向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不成交的理由。

(六)结果公布及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投标人确定:招标人将成交结果开标现场当场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额》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第94号令《政府招标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规定。

38.2投标人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3投标人若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磋商成交通知书

39.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0.签订合同

40.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的依据。


40.2 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维保合同。

40.3 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0.4 成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医院各类招标活动: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医院维保技术服务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维保技术服务范围

 

******消防设施系统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试验******消防设施系统内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急照明******消防设备设施等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维

护维修。

 

二、维保技术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招标内容

1******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87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8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13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8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18个、隔离器2个

7)备电电源: 1套

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60套


2)水泵接合器: 1套

3)室外消火栓: 1套

5)各类阀门:28个

6)消防泵: 1台

7) 增压泵:2台

防火分隔

1)防火门:8个

2)闭门器16个、顺序器:8个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26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42只

3)疏散指示标志: 18只

2******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2053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温探测器:392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 535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285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69个

7******消防广播: 1个

8******消防电话: 48个

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1119个、隔离器53个

10)备电电源: 732套

1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16套

12)气体(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装置:2套

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 349套

2)水泵接合器: 10套

3)室外消火栓: 11套

4)减压阀组:18套

5)各类阀门:278个

6)消防泵:2台

7)喷淋泵:2台

8)增压稳压泵:2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6699个

2)湿式报警阀组:12套

3)信号蝶阀:91个

4)水泵接合器:9套

5)减压阀组:88套

6)末端试水装置: 22套

防火分隔

1)车库防火卷帘:10套

2)防火门:275个

3)闭门器: 440个、顺序器:275个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452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160只

3)疏散指示标志: 180只


防排烟系统

1)正压送风机:4台

2)排烟机:4台

3)防火阀147个

4)送风口机械装置:147套

3******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249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温探测器:1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 24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74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显示盘:8个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24个

8******消防广播: 1个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22个、隔离器4个

10)备电电源: 1套

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74套

2)减压阀组:8套

3)各类阀门:46个

4)消防泵:2台

5)喷淋泵: 2台

6)增压稳压泵: 1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300个

2)湿式报警阀组:1套

3)信号蝶阀:9个

4)水流指示器:9个

5)末端试水装置:8套

防火分隔

1)   防火卷帘: 1套

2)防火门:64扇

3)闭门器:64个、顺序器:32个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8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24只

3)疏散指示标志: 84只

防排烟系统

1)正压送风机:1台

2)排烟机:1台

3)防火阀:16个

4)送风口机械装置:16套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机: 1 台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分机及模块: 22台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86个

4******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1)墙壁式消火栓: 18套

2)应急照明灯:6个


3******消防泵:3台

4******消防泵控制柜1个

5******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液位显示装置)

火灾报警系统

1)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89套

2)手动报警按钮 9套

3)声光警报器 13套

4)输入输出模块  14套

5)输入模块 3套

6)广播模块 4套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三相三线单电压单电流探测器  2套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剩余电流互感器  1套

:防火门监控系统

1)常开式防火门 11套

智能疏散指示系

1)智能疏散指示牌与智能应急灯具  61套

6.社区卫生服务站4处

 

 

 

 

 

 

 

 

 

 

 

 

 

 

 

 

 

 

 

 

 

三、维保技术服务主要工作要求

1、施工机具、材料选用及管理

******消防维保项目日常维护配件材料大小尺寸规格繁多,******消防设备设施配件材料(单价200元人民币以内)由维保方提供。所有配件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

2、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维护保养主要内容及要求:

******医院相关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业务承包服务标准》。

(二)考核评价:

******消防等系统维保项目考核办法》。

(三)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资质, 具 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近三年未发生违约和重大责任事故。

近三年无违章、违纪、违法记录。

要求项目维保人员3人及以上,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或并附有效特殊作业证。

 

四、商务条款

 

消防维保技术服务标准:

1.项目经理要求:未征求招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2.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人力资源配置和岗

位设置;技术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消防服务受理、任务

派遣、服务质量监察、受理回访等制度;协调处置紧急和突发事件。


其它说明

1.******消防技术服务用房。

2.投标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管理员工,签订正式劳动(或劳务)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

财产损失事故,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和磋商承诺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在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即对磋商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商务和所有

技术要求均必须满足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评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报价才进入后续评审,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最后报

价、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第三阶段为推荐成交投标人。

1.磋商小组的组建

1.1 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招标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招标项目的评审。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

审。

2.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1 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即通过初步评审) 的投标

进行评价和比较。

2.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3.2条规定的投标价。

2.3 在评标时, 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2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 还

要评估“第四章 工程报价说明、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2.4 投标人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的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

整的投标; 如果投标人对其中的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


******委员会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

比。

3.磋商程序

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投标人。

3.1 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A.投标人资格(资质)不符合磋商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B.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

D.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E.投标效期不足的;

F.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G.不满足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和/或超出偏差范围的

H.响应报价实质性不完整的;

I.磋商最后报价超出招标预算的;

J.投标人不接受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响应价格算术错误更正的;

K.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而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方案

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L.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文件情形的;

M.磋商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不到现场的;

3.2 竞争性磋商

2.2.1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

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

2.2.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2.3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最后报价

3.3.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3.3.3 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4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 并由

授权代表签字。

3.4综合评分

3.4.1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4.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3.4.3详细评审:


资格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100

评分细则

 

 

1

 

 

报价

 

 

5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 30 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

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

 

基本条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和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一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2

 

资质要求

 

3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资质,信誉良好,无违规操作得3分。无企业诚信资质或资质无效则该项不得分。

 

 

3

 

 

 

企业规模

 

3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 100 万元,否则取消投标人资格。其中注册资金10-2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200-500万元(含500万元)得2分, 500万元以上得3分。

 

2

2、设备设施齐全;能够长期稳定为本项目投入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要求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少一人本项不得分。

 

 

4

 

 

业绩表现和企业信誉

 

3

******医院******消防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的,(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所承接安装、维修技术服务项目合同),有合同者每份合同得1分,直到满分为止;无相关业务或评价本项不得分。

2

投标人所派技术服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每提供一个的1分,最高4分

5

规章制度

建立情况

3

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实施内部激励机制,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6

管理人员职称

2

******消防技术职称得1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技术服务方案

 

 

30

有维保技术服务标准及技术保证措施;有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有维保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自检体系完善,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有主要技术服务方案科学合理, 能够指导作业,有满足需要的作业程序及项目实施组织设计。维保技术服务程序和措施不完善或漏项,酌情扣分

 

 

 

 

 

 

4.推荐成交投标人

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32.6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推荐。

5.确定成交投标人

5.1评标人员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现场确认并予以公布。

6.磋商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终止磋商招标活动,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7.重新评审

7.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

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保密

8.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8.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招标工作。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仅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内容,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公章后,编制相应页码,胶装成册, 按规定分别封装(每一项内容必须在目录中注明具体页码,便于磋

商小组评审)。


 

一、磋商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被授权人)经过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磋商报价表份,据此,签字代表在此声明

并同意:

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

质疑和误解之处。

2.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4.我们同意本报价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造成损失的,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有关部门没收。

6.我方同意接受采用第四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

评审结果, 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成交的唯一重要依据。

7.如果我方被评审为成交人,我方完全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招标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

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8.如果我公司成交:我们承诺,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邮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日期: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磋商须知”要求, 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

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

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

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近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响应。

2.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3.本章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是指以磋商截止日为起始时间倒推每一项相应要求

的时间。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表

 

 

投标人全称

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

须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企业AAA级认证

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年数


******银行

附基本帐户开户行开具的表

明投标人基本资信情况的证

明原件或其原件的复印件

主营范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

被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六、参加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磋商文件编:)的招标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招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磋商报价

 

交付期()

 

备注





 

(大写)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

 

注: 1.请严格按此“磋商报价”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此表必须单独提交一份,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密封并盖章,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并

递交,用于开标时唱标。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八、商务、技术偏离表

1.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页码)

偏离说明(正、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技术要求偏差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

内容与数值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

与数值(页码)

偏差说明(正、负

偏离或无偏离)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服务所能达到的

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九、投入项目的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

 

 

 

 

拟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表

(1)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总数为(含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

他人员(其他类别人员根据服务需求自行补充

(2)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组成结构表(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情况、年龄

等),项目经理需定人定位。

 

项目组成

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

组中的

岗位

学历和

毕业时

职称及

职业资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注:上表主要填写用于本项的主要人员和负责人。一般服务人员可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价格单位: 人民币/万元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 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表中所列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成交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

《验收报告》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6******消防

设施维保技术服务协议

 

 

 

 

 

 

 

 

 

 

 

 

 

 

 

 

 

 

 

 

 

维保单位:


 

 

 

 

2026******医院消防

设施维保技术服务协议

 

 

******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

量管理条例》、GB25201 -2010******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

******消防设施具体情况,经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消防设施主要内容:(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消防设施系统

招标内容

1******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87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8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13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8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18个、隔离器2个

7)备电电源: 1套

②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60套


2)水泵接合器: 1套

3)室外消火栓: 1套

5)各类阀门:28个

6)消防泵: 1台

7) 增压泵:2台

③防火分隔

1)防火门:8个

2)闭门器16个、顺序器:8个

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26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42只

3)疏散指示标志: 18只

2******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2053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温探测器:392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 535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285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69个

7******消防广播: 1个

8******消防电话: 48个

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1119个、隔离器53个

10)备电电源: 732套

1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16套

12)气体(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装置:2套

②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 349套

2)水泵接合器: 10套

3)室外消火栓: 11套

4)减压阀组:18套

5)各类阀门:278个

6)消防泵:2台

7)喷淋泵:2台

8)增压稳压泵:2台

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6699个

2)湿式报警阀组:12套

3)信号蝶阀:91个

4)水泵接合器:9套

5)减压阀组:88套

6)末端试水装置: 22套

④防火分隔

1)车库防火卷帘:10套

2)防火门:275个

3)闭门器: 440个、顺序器:275个

⑤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452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160只

3)疏散指示标志: 180只


⑥防排烟系统

1)正压送风机:4台

2)排烟机:4台

3)防火阀147个

4)送风口机械装置:147套

3******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1台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249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温探测器:1只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 24只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74只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显示盘:8个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24个

8******消防广播: 1个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模块22个、隔离器4个

10)备电电源: 1套

②消火栓系统

1)墙壁式消火栓:74套

2)减压阀组:8套

3)各类阀门:46个

4)消防泵:2台

5)喷淋泵: 2台

6)增压稳压泵: 1台

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300个

2)湿式报警阀组:1套

3)信号蝶阀:9个

4)水流指示器:9个

5)末端试水装置:8套

④防火分隔

1)   防火卷帘: 1套

2)防火门:64扇

3)闭门器:64个、顺序器:32个

⑤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灯:8只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24只

3)疏散指示标志: 84只

⑥防排烟系统

1)正压送风机:1台

2)排烟机:1台

3)防火阀:16个

4)送风口机械装置:16套

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机: 1 台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分机及模块: 22台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86个

4******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1)墙壁式消火栓: 18套

2)应急照明灯:6个


3******消防泵:3台

4******消防泵控制柜1个

5******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数量如下: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液位显示装置)

火灾报警系统

1)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89套

2)手动报警按钮 9套

3)声光警报器 13套

4)输入输出模块  14套

5)输入模块 3套

6)广播模块 4套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三相三线单电压单电流探测器  2套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剩余电流互感器  1套

:防火门监控系统

1)常开式防火门 11套

智能疏散指示系

1)智能疏散指示牌与智能应急灯具  61套

6.社区卫生服务站4处

 

 

******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主要内容:

1 ******消防维保工作频次:

******消防设施的维护

管理》中6.1.4c规定,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⑵、巡查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周巡检记录(巡检卡片)。

******消防系统水联动试验(楼顶出水 ): 1次/季度

(4)、  自动喷淋系统试验(末端放水):1次/季度

(5)******消防系统与电梯  (联动 )紧急状态联锁试验: 1次/半年

(6)******消防烟感全部探头抽检试验:   1次/年

(7)******消防报警全部按钮试验:1次/年

(8)、 防排烟系统维护:   1  次/月

(9)、消火栓系统维护:2 次/月

(1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维护:1次/月

(11)、防火门闭门器维护:1次/季度

******消防设施的巡检

按GB25201 -2010******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中6.2巡

内容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末端切换装

置工作状态。

()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

状况  CRT******消防

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

(3  ******消防水泵及


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4)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卷盘外观,室外消

火栓外观,启泵按钮外观9标识标牌安装情况。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

置压力值。

防烟排烟系统:送风口外观,送风阀外观,送风机工作状态,

排烟阀外观,  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送风、排烟机房

环境。

7)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扬声器外观,扩音机工作状态。

(9)消防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外观及工作状态。

O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电话外观,插孔电话外观。

防火门外观,防火门启闭状况,闭门器、顺

序器工作状态,防火卷帘外观,   防火卷帘工作状态。

消防电梯:紧急按钮

03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3******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故障排除

******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故障排除。

5******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

6******消防设施设备的试验

******消防设施设备内的试验工作。

7******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部门认可的检


测报告。

(二)工作标准:

1 、维保单位要设立维保部,并  24小时有人定点值守,设有

专线电话。

2******消防法》、  GB25201 -2010

******消防设施检测技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规定。

3、接到故障报修电话起,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确认故障并进行

排查处理,故障排除后经属地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在故障记

录中双方签字确认。

4、 故障当天排除,当时解决不了的故障经属地主管领导同意

后,解决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并做好记录。

5、做好每月工作记录,  维保单位需制订所维保区域年度和月

工作计划提交属地和项目管理单位。维保计划包含每月需要维护的

具体内容、  需要试验的具体设备设施数量,具体见附表1-5.

6******消防设施设

备的维修工作。

7******消防设施配件材料要有正规合法厂商合格证,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的

******消防设施设备的试验和

维护工作。

9******消防泵、喷淋泵进行点动

实验。

10、每月完成风机、  防火阀、防火卷帘手动试运行,并做好

记录。

1 1 ******消防弱电系统网络进行巡查,


并做好记录。

12、每季度做一次消火栓灭火系统最不利点、  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末端试水,保证压力值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并做好记录。

13******消防设施设备的

电机、润滑点、送风口执行机构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4******消防设施设备的联动试验,并做好记录。

15******消防设施设备标识、

标牌的规格化、目视化。

16******消防设备、管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阀门

的防冻保温工作。

三、甲方责任

1 、协调提供维保所需的水、  电及有关房门的及时开启。

2、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现场维保工艺、质量、安全措施。对

违章作业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

3、 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验收。

4、 甲方有权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考核。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

职责。

2、 乙方承担维保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设备、人

身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在周巡检的维保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巡检记录,经由

属地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消防演练工作。

5******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使用,如期间发

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应由乙方及时修复。(设施丢失及不可抗

拒的特殊情况除外 )。 由于乙方维保工作******消防系统设


******消防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做好现场维保安全防护,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

7、在维保过程中,  乙方要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与验收。

8、 乙方施工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将废物

及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9、 乙方维保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私自减少维保人员

数量。需要调换维保人员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从事维修人员必须

持有相应等级以上职业资格 (维保维修人员的资质、身份证明、与

乙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在甲方处备案。 )

10、 乙方必须分别在各维保区域明确维保项目负责人,并相

对固定每个维保区域内的维保人员。

11、乙方入场前必须配备相应的维保、试验所需的工器具。

12、乙方在维保、试验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处理,(水、电等)

应及时通知甲方运行管理人员。

13、 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在 90  日******消防技术档

案,随时备查。

五、维保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GB25201 -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03-2004******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B50045-2005《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试验。使符合相应消

防标准。

六、维保配件及材料

******消防维保项目日常维护配件材料大小尺寸规格繁多,为

保证维修的及时性,本项目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急照明灯、

******消防设备设施配件材

料由维保方提供。所有配件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规格、


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

七、考核办法

1 、维护单位必须保证24 小时全天候服务******消防设施设备

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未按要求赶到现场处理,扣罚维护单位维保

费用200-1000元。

2、设备设施维保工作要按属地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未按规

定时间完成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500-5000 元。

3******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的每次扣罚维护单位

维保费用200 -500  元。

4******消防设施设备在检维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相关

作业手续的,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500-2000 元。

5******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当 ,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

1000-5000元。

6******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出的问题,每项

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2000-5000元。

   7、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施设

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  100%,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每次每处扣罚维护

单位维保费用500元。

8、每月25  日前未按规定内容提交维保计划的,扣罚维护单位

维保费用500  元。

9、未按要求填写各项维保记录的,每处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

200元-500  元。

  10、按照******消防维

单位进行考核。

11、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没有持证上岗的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

费用200元。

八、维保期


文本框: 甲                        乙〇二五年元月一日至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付款方式

    全年分两次支付,在项目半年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照合同价款的50%,依据违约考核条款相应扣减后,支付运维服务费;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合同价款的45%,依据违约考核条款相应扣减后,支付运维服务费,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专用发票通过国税部门认证后支付相应款项;未能通过国税部门认证的,该发票视同无效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因乙方失误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效,乙方自行承担重新开具发票的所有费用。

按合同约定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数量增减变化不足3%时维保费用不做调整。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维保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3、安全措施须经属地单位同意后执行。

4、 乙方在维保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属地单位。

5、 乙方在维保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十、其他

本协议做为合同附件,  自合同签订 日起一同生效。协议期内维

护数量增减变化不足 3%时,维保费用不做调整。

 

三、甲方责任

1 、协调提供维保所需的水、  电及有关房门的及时开启。

2、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现场维保工艺、质量、安全措施。对

违章作业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

3、 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验收。

4、 甲方有权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考核。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

职责。

2、 乙方承担维保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设备、人

身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在周巡检的维保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巡检记录,经由

属地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4******消防演练工作。

5******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使用,如期间发

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应由乙方及时修复。(设施丢失及不可抗

拒的特殊情况除外 )。 由于乙方维保工作******消防系统设


******消防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做好现场维保安全防护,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

7、在维保过程中,  乙方要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与验收。

8、 乙方施工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将废物

及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9、 乙方维保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私自减少维保人员

数量。需要调换维保人员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从事维修人员必须

持有相应等级以上职业资格 (维保维修人员的资质、身份证明、与

乙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在甲方处备案。 )

10、 乙方必须分别在各维保区域明确维保项目负责人,并相

对固定每个维保区域内的维保人员。

11、乙方入场前必须配备相应的维保、试验所需的工器具。

12、乙方在维保、试验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处理,(水、电等)

应及时通知甲方运行管理人员。

13、 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在 90  日******消防技术档

案,随时备查。

五、维保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GB25201 -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03-2004******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B50045-2005《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试验。使符合相应消防标准。

六、维保配件及材料

******消防维保项目日常维护配件材料大小尺寸规格繁多,为保证维修的及时性,本项目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应急照明灯、******消防设备设施配件材料由维保方提供。所有配件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


七、考核办法

1 、维护单位必须保证24 小时全天候服务******消防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未按要求赶到现场处理,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200-1000元。

2、设备设施维保工作要按属地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500-5000 元。

   3******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的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200 -500  元。

4******消防设施设备在检维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相关

作业手续的,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500-2000 元。

5******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当 ,每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

1000-5000元。

6******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出的问题,每项

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2000-5000元。

   7、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施设

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  100%,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每次每处扣罚维护

单位维保费用500元。

8、每月25  日前未按规定内容提交维保计划的,扣罚维护单位

维保费用500  元。

9、未按要求填写各项维保记录的,每处扣罚维护单位维保费用

200元-500  元。

  10、按照******消防维

单位进行考核。

11、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没有持证上岗的次扣罚维护单位维保

费用200元。

八、维保期


文本框: 甲                        〇二五年元月一日至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付款方式

    全年分两次支付,在项目半年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照合同价款的50%,依据违约考核条款相应扣减后,支付运维服务费;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合同价款的45%,依据违约考核条款相应扣减后,支付运维服务费,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专用发票通过国税部门认证后支付相应款项;未能通过国税部门认证的,该发票视同无效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因乙方失误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效,乙方自行承担重新开具发票的所有费用。

按合同约定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数量增减变化不足

3%时,维保费用不做调整。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维保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3、安全措施须经属地单位同意后执行。

4、 乙方在维保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属地单位。

5、 乙方在维保期间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 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十、其他

本协议做为合同附件,  自合同签订 日起一同生效。协议期内维护数量增减变化不足 3%时,维保费用不做调整。

 

 


 



甲方:负责人: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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