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25年度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盘锦市)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和不动产权登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3FS114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土地政策和管理要求等,委托办理辽河油田2025年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盘锦市)工程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和不动产权登记,中标人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及招标人安排工作量和期限要求,编制整理相关材料,完成“模块化”组卷报批,按期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和不动产权证书。
2.1.1资金来源:投资。
2.1.2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中油辽字【2025】292号。
2.1.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306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代办辽河油田2025年度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盘锦市)工程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和不动产权登记,暂估工作量约43宗7.247公顷,涉及曙光采油厂、兴隆台采油厂、高升采油厂、冷家公司等单位。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配合现场踏勘、指界以及材料签章等,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按时完成相关费用缴纳。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6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5—201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5.2技术质量要求
(1)核准项目组卷报批信息:根据国土调查变更数据,完成各级政府地类、面积、权属调查等数据,完成“三区三线”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
(2)代办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根据国家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要求,收集、编制各单元模块材料,办理线上申报、线下会签以及其他报批相关工作,在2027年6月30日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
(3)代办供地和不动产登记: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项目供地和不动产登记,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土地机构等级证书,且均处于有效期内。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测绘或地信、城规、遥感、水利、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之一。
(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至少1台卫星定位系统接收机,且为检定合格的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及铭牌照片、自有证明、检定证书等清晰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事务所出具标准的近三个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土地相关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7.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2月 4 日至2025年12 月 9 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 12 月 16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3368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0023
******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代理费发票为纸质版专票,需当月自取,以免因跨月导致丢失。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票,预留的手机号开标后请关注“诺诺网”的短信。代理费发票领取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辽河油田物资公司一楼东财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6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