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建设项目综合平台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建设项目综合平台设备采购已由******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政务办备[2025]381号,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建设项目综合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徐州市新沂市棋盘镇;
2.1.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新沂市通航产业园内,拟打造以产、教、学、研、创于一体的新型航空产业示范区,打造新沂市飞行服务综合平台。以低空场景运营服务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分布式部署无人机智能基站,同时本地化部署无人机遥感网云平台,以“低空无人机+智能基站+应用挂载”为基础,构建无人机低空遥感监测网络,打造覆盖全市、全场景的低空共享无人机运行系统,提供无人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数据采集、执法巡查等服务,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效能,详见设备清单及相应技术参数。
2.1.3合同估算价:2411.8995万元;
2.1.4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如有调整,另行约定)。
2.1.5交付标准:项目硬件:中标供应商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软件:中标供应商完成系统平台的开发、测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对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联合调试。进行多轮实际起飞、降落、充电、数据传输等全流程测试,验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沂市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建设项目综合平台设备采购,详见设备清单及相应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办事处、个体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t保险保单、t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5-******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格******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委员会。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下载。
5.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00或0512-******。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招标文件”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6.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或0512-******。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或0512-******。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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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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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新沂市钟吾南路交通大楼  | 
 地址  | 
 :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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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曹存  | 
 联系人  | 
 :  | 
 蒋曙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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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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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