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平乡县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平行审审字[2025]3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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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634.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977.90万元,建设规模:对19个小区的老旧燃气管道进行改造,涉及住户 9495户。主要包括更新改造中压燃气管道1021米,低压管道26753米,立管33164米,户内支管28485米,安装安全装置 9495 套,燃气表 9495 套,配套支架29446 套。对整个城区进行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主要是加装管网井室泄露监测终端装备198套,用户户内泄露报警切断装置8118套,智能化物联网表8118套,建设完成后,系统包含燃气管网、液化气瓶、燃气车辆、应急物资、燃气企业、燃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加气站,从业人员、燃气用户等信息,将覆盖全县约2.7万余燃气用户。建设地点:位于平乡县泰和园、理想城、南湖新城北区、南湖新城南区、中华小区、杏林苑、锦绣佳苑一期、锦绣佳苑二期、中央首府、农行小区、东方丽景、名仕佳苑、振兴家园、盛世名城、瑞兴公寓、世城一号、宏福庄园、汇福苑、御华园等19 个小区。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13.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中须包含“公用管道GB1“)设计许可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安装GB1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2 00:00:00至2025-11-1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2、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徐伟宝(建设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孙江波(小组负责人)、王响、王菁菁。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 徐伟宝 ,联系电话: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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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中华路47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522号万城新天地购物广场1号楼7层70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徐伟宝 | 联系人: | 孙江波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银行: | / | ******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