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监控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北京某单位监控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ZLZD-G4162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监控设备含14个监控点位,主要由场地监控(7个监控点位,监控半径不小于150m,语音对讲半径不小于50m)、房间监控(5个监控点位,监控半径、语音对讲半径不小于30m)、目标监控(2个监控点位,监控半径不小于30m)、监控终端和支线线缆等组成,整体进行防爆、防雷击、防淋雨处理,监控终端2套,1套固定于指定位置,1套可移动设置于场地内其他位置,具备录像、视频回放等功能,视频资料储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视频信号可并入场地原监控系统。。
(二)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三)最高投标限价:230000.00元。
(四)项目时间要求:12个工作日。
(五)中标方式: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为中标单位。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方经营范围应包括机电工程、网络工程、通讯工程相关内容,企业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质,且具有本单位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记录,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5 年11月13日至 11月19日(0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电子发售。
(三)发售方式:电子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需将以下内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并命名为“北京某部试验场项目设计报名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正文需填写公司名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质证明材料;
7.项目代理人及派遣人员(包含但是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社保金3个月社保(2025年8至10月)
8.公司、实际投标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地址******,监督信息模块查询)。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2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 ******
李先生 ******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