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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业农村局新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新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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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13
招标文件下载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81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5-81-1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一标段 292000 292000 292000
2 新财磋商采购-2025-81-2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二标段 304000 304000 304000
3 新财磋商采购-2025-81-3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三标段 300000 300000 300000
4 新财磋商采购-2025-81-4 ******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审计服务机构项目四标段 304000 304000 304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新郑市辖区内
5.2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委员会主任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4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全部内容
5.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辛店镇、观音寺镇、和庄镇,包含73个村
二标段:梨河镇、孟庄镇、新烟街(含新区)、新建办,包含76个村和社区
三标段:郭店镇、薛店镇、新村镇,包含75个村
四标段:龙湖镇(含教育园区)、新华办、具茨山管委会、城关乡,包含76个村和社区
5.6 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
5.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5.8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5.9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后2个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供应商对本项目两个或以上标段均进行了投标,且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中评审得分均为最高,则按照标段数字的前后顺序,确定标段靠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其他评审得分最高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由其他的供应商依据评分高低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银行三楼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烟厂大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16号综合楼301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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