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已由******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5〕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奖补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李华台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李华台村南井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 1.279公里。2.芨芨沟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英雄堡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3.955公里。3.长城村巷道硬化亮化项目:新修五堡自然村混凝土道路2.559公里,其中:4.5米宽混凝土道路1.543公里、3.5米宽混凝土道路1.016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6盏。4.红沟梁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1.806公里,其中:十六堡自然村1.206公里、张记圈自然村0.6公里。5.李记沟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3.892公里,其中:黄沙窝自然村1.142公里、沟北自然村2.75公里。6.冒寨子村巷道硬化项目:面包砖硬化746平米;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2.317公里,其中:村部门口0.237公里,官记圈自然村0.9公里,蔡记塘0.4公里,李记场0.78公里。7.四墩子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四墩子村李毛庄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1.5公里。8.八岔梁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2.545公里,其中:南洼自然村0.1公里,季记梁自然村2.445公里。9.高利乌素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井沟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1.071公里。10.田记掌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1.457公里,其中:王记圈0.986公里,北场0.471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一标段:盐池县花马池镇四墩子村、芨芨沟村、冒寨子村。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二标段:盐池县花马池镇八岔梁村、长城村、高利乌素村、李华台村。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三标段:盐池县花马池镇红沟梁村、李记沟村、田记掌村。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一标段:(1)四墩子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四墩子村李毛庄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1.5公里;(2)芨芨沟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英雄堡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3.955公里;(3)冒寨子村巷道硬化项目:面包砖硬化746平米;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2.317公里,其中:村部门口0.237公里,官记圈自然村0.9公里,蔡记塘0.4公里,李记场0.78公里等。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二标段:(1)八岔梁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2.545公里,其中:南洼自然村0.1公里,季记梁自然村2.445公里;(2)长城村巷道硬化亮化项目:新修五堡自然村混凝土道路2.559公里,其中:4.5米宽混凝土道路1.543公里、3.5米宽混凝土道路1.016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6盏;(3)高利乌素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井沟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1.071公里;(4)李华台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李华台村南井自然村3.5米宽混凝土道路1.279公里等。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三标段:(1)红沟梁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1.806公里,其中:十六堡自然村1.206公里、张记圈自然村0.6公里;(2)李记沟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3.892公里,其中:黄沙窝自然村1.142公里、沟北自然村2.75公里;(3)田记掌村巷道硬化项目:新修3.5米宽混凝土道路1.457公里,其中:王记圈0.986公里,北场0.471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三个标段。
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一标段
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二标段
盐池县花马池镇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三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一标段至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27号
邮 编:751599
联 系 人:宋玉军
电 话:09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民生中心)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李霰、张灵芬、雷乐乐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6012228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