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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兴化市沈伦镇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沈伦镇崇禄村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沈伦镇 |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项目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标 段 划 分 | 序号 | 标段内容 | 正式预算价(元) | 下浮率区域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 时间 | ||
1 | 兴化市沈伦镇崇禄村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 228925.42 | 12%--22% (有效报价178561.83—201454.37元) | 2024.11.11 | 2024.12.5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地点 | 兴化市五里东路九洲城中城176-8号(江苏合创)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 | |||||||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竞标人资质 | / | ||||||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其它要求 |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材料见预审文件。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报名截止日为准)。 | |||||||
? ******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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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发包人名称 | ******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兴化市沈伦镇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沈伦镇崇禄村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沈伦镇 | ||
发包方式 | 公开 | 发包标段数 | 1个 | 标段内容 | 兴化市沈伦镇崇禄村增减挂钩复垦工程 |
(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至少1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保险证明。②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单位退休的退休证。③因改革、改制等原因无法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但实际又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特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情况证明及证明其现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的公函(或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除第9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已经办理解除锁定备案事宜的;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且已解除锁定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报名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100元)。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五、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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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潜在竞标人方式:
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审计价的50%;2025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含税、不计息)。
四、竞标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成交价*10%。
五、定标办法:合理价确定承包人办法。
(1)现场由甲方代表摇号得出甲方给出的下浮率(12号--22号代表下浮率,其12号、13号球各代表12%、13%,以此类推)。
(2)现场对所有竞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将所有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竞标承诺函中竞标报价进行汇总平均,得出代表乙方给出的平均价。
(3)将甲方代表摇号得出的下浮后的价格加上代表乙方给出的平均价的总和再次平均,得出最终的合理价,所有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竞标承诺函中竞标报价最无限(上下)接近为预成交候选人。(如出现同一接近合理价不同竞标人,由发包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按抽签号码大的为预成交候选人。)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 上午9:30
七、开标地点:竞标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幼儿园东南方)签到处签到并核对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否则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议并作无效竞标处理。(现场开标)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