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市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和《泰州市市区耕地保护激励受激励单位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了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初步评选出2******街道)、30个村(社区),拟分别给予通报表扬、20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区
海陵区
******街道)
海陵区华港镇;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野徐镇;姜堰区白米镇、溱潼镇。
三、村(社区)
******街道南舍社区、苏陈镇周埭村。
************街道靳新社区、野徐镇永新社区。
************街道钱港社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丁程
联系电话:0523-******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503室,邮编:225300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一、区
海陵区
******街道)
海陵区华港镇;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野徐镇;姜堰区白米镇、溱潼镇。
三、村(社区)
******街道南舍社区、苏陈镇周埭村。
************街道靳新社区、野徐镇永新社区。
************街道钱港社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丁程
联系电话:0523-******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503室,邮编:225300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