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宣传部与媒体合作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容县与新华社宣传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容县与新华网新闻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三
标的名称:中新社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四
标的名称:人民网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五
标的名称:与《中国经济时报》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六
标的名称:******集团与容县宣传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七
标的名称:《南国早报》版面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八
标的名称:******电视台拍摄制作工作专题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九
标的名称:容县与玉林日报开展合作宣传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十
标的名称:******电视台与容县形象宣传及专题宣传制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十一
标的名称:容县与香港商报开展合作宣传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分标一: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1号新华社广西分社办公大楼二楼;分标二: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分标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402;分标四: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6号人民日报广西新闻大楼6楼;分标五:北京市昌平区平西府镇白庙村;分标六: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分标七:南宁市民主路21号综合楼四层;分标八: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75号;分标九: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分标十:玉林市广电路1号;分标十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印刷楼5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黄锡湖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南街7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曾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庞羽晴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江南路12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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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03.3 KB)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