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测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绥棱县;
2.4项目规模:绥棱县长阁灌区是全省十九个大型灌区之一。长阁灌区位于绥棱县城东部,呼兰河一级支流诺敏河的中下游,分布于诺敏河两岸滩地和阶地上,地理坐标东经127°13′30″~127°29′05″,北纬47°03′00″~47°21′15″。设计灌溉面积为30.44万亩。灌区建设渠道、沟道及建筑物等相关体系工程;
2.5勘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技术成果;可研批复后9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阶段勘测技术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项目需要,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测技术成果,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6招标范围:
勘测阶段:可行性研究至施工图阶段;
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勘测技术服务,完成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工作提交报告和记录,以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补充工作;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按初步设计报告中批复勘测设计费的4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17时至2024年07月14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8 日0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水务局
电 话:******
招 标 人: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黑龙江省绥棱县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五条路长安街与牡丹街之间96号门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