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大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MTXPJ1K | 兴化市安丰工业园北区 | ******.00元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大营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新建资源化公厕15座,改建现有公厕2座;详见谈判文件、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施工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项目经理:陈汉伟 执业证书信息:苏******48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平桂、李兴权、吴永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差额累进)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叁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兴化市大营镇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兴化市大营镇友谊路66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城投8号公馆16层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