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碳汇开发项目 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涞源县碳汇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HBTK(2025)-01-367
建设地点:涞源县行政区域内
建设规模:涞源县全域内依法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及碳汇交易等业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结束时间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 招标范围:中标人作为合资公司股东方之一,需与招标人(另一股东方)协同开展以下工作:① 对合资公司承接的招标人潜在碳减排项目进行开发,确保符合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CCER)或国际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包括但不限于 VCS、GS 等)标准;② 依据对应减排体系的方法学及程序完成项目开发,负责推进项目注册及减排量签发工作;③ 采用全风险技术开发模式,与招标人在合资公司框架下开展深度合作;④ 基于对市场行情及价格走势的专业判断,协助合资公司对减排量进行销售等运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1月13日上午8:00时至2025年1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1.1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有限公司,联系人:路民伟、李煜鹏,联系电话:031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无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碳汇开发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涞源县百泉路36号
联 系 人:范亚男
电 话:031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联 系 人:路民伟、李煜鹏
电 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