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1〕20号)、《省财政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贵阳市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17〕4号)、《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已完成了实施方案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已由******人民政府【清府通〔2025〕118号 】授权 清镇市国有林场 作为实施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的经营权中标经营者(以下简称“中标经营者”),招标人为清镇市国有林场。
二、招标内容
清镇市国有林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经营者,并与中标经营者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授予中标经营者在出让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的权利,由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经营权出让期结束后,经营者将本项目形成的资产无偿移交给市国有林场或其他市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市国有林场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与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名称:清镇市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项目(经营权出让)
2、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清镇市22015.55 亩林地(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8362.05亩、地方公益林7434.96亩及一般商品林6218.54亩),由经营者对林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
3、本项目投资估算9827.10万元。
4、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预计建设工期为1年。
5、经营权出让期限
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自《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19年。
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后,经营者将经营权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项目资产权属
中标经营者与清镇市国有林场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后,获得本项目资产的经营权。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内项目相关资产权属安排如下:
消耗性生物资产(茯苓、淫羊藿、土鸡及其产品):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内生产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经营者享有所有权与处置权;
其他资产:新建项目所形成的其他资产归市政府所有,在项目经营权出让期内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后,经营者将本项目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7、竞价方式
(1)本项目的竞价标的为清镇市国有林场的22015.55 亩林地(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8362.05亩、地方公益林7434.96亩及一般商品林6218.54亩)20年林下空间开发使用经营权,竞价标的金额为经营权出让价款,报价低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林下空间经营权出让价款下限为6039.58万元,最终以中标经营者的投标报价为准。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额为:0元。
2、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镇市国有林场
联系人:陈荣喜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吾、卢俊旭、刘兰
联系方式:******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