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碑林区-2025-00051
二、合同名称:2025年绿化养护市场化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我单位负责碑林区绿化保洁服务工作的整体设计、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张家村街办、长安路街办、文艺路街办、东关南街街办、长乐坊街办进行卫生保洁、落叶清理、垃圾杂物收集清运及处理工作。 | 1(项) | ******.96 | ******.96 |
合同金额: ******.9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柒仟贰佰零陆元玖角陆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我单位负责碑林区绿化保洁服务工作的整体设计、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张家村街办、长安路街办、文艺路街办、东关南街街办、长乐坊街办进行卫生保洁、落叶清理、垃圾杂物收集清运及处理工作。 | 1(项) | ******.96 | ******.96 |
合计金额: ******.9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柒仟贰佰零陆元玖角陆分
八、验收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晨
十、验收意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考核发现其在2025年2月和3月连续两个月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考核不合格。鉴于该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已严重影响绿化养护服务质量,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现中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为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连续性,我单位于2025年4月启动重新采购程序,择优选定新的供应商承接后续服务。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管理局(本级)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