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行政中心安保和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重新立项
二、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25】0071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5-FW(CZ)-049-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5日
四、更正事项:第五章 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五、更正公告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六、报价要求“★2、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2025〕19号: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1.2%、失业保险 0.7%、医疗保险 8.7%)。社保(养老、工伤、失业)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4308元;医保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4027元,购买社会保险费用最低标准为1121.48元/月/人。如供应商报价低于以上两项最低标准,视为不合格处理,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情况测算,费用测算需符合国家法定货币和辅助货币单位的规定,测算时总价和分项报价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需四舍五入。”修改为“★2、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2025〕19号: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1.2%、失业保险 0.7%、医疗保险 8.7%)。社保(养老、工伤、失业)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4072元;医保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4027元,购买社会保险费用最低标准为1079.24元/月/人。如供应商报价低于以上两项最低标准,视为不合格处理,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情况测算,费用测算需符合国家法定货币和辅助货币单位的规定,测算时总价和分项报价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需四舍五入。(招标期间如政策又有调整则根据最新的文件执行)”。
2、将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将本项目原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已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动态将通过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渠道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服务中心
(2)地址:汝城县行政中心D栋3楼
(3)联系人:严俊杰、范永祥
(4)电话: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3)联系人:朱靖宇、周玲彤、刘浩
(4)电话:******
2025年10月9日
文档附件: |
汝城县行政中心安保和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重新立项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