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泰兴市虹桥镇高圩村交通强市道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6J | 泰兴市江澄路66号 | 91(均分制) | 72094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泰兴市虹桥镇高圩村交通强市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交通强市建设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泰交指办<2024>3号)文件,虹桥镇高圩村2条道路纳入交通强市项目计划,其中丁四路改造(长1400米,宽5.5米),高九路改造(长410米,宽5.5米),主要实施路面修复,沥青加铺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桂峰、李阳(采购人评委)、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70%收取;
2、收费金额:504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泰兴市虹桥镇中心大道8号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5楼
联系人:周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玲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