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第一次补遗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1、为确保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试点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且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2、招标文件中新增:技术负责人一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开标前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关于招标文件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要求:
①原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部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现变更为“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②原招标文件“ 12.1.1说明事项”第6点现变更为:
******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赣建招〔2016〕6号)的规定执行。
③原招标文件“ 12.1.1说明事项”第12点的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变更为: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④原招标文件“ 12.1.1说明事项”第16点现变更为:
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各一名)。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证(建造师B类证书)及技术负责人、“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
招标人将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实名签到考勤,形成考勤日志,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招标人将根据吉市建字〔2022〕42号“关于印发《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电子考勤,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必须实名签到并形成考勤日志),建造师每人每天缺勤罚款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天缺勤罚款500元。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15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⑤原招标文件涉及到原“四大员”的人员要求均相应修改为“八大员”。
4、招标文件其它事项说明中新增条款: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开展标后履约提醒谈话工作。
5、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08:30”现变更为:2025年8月28日08:30,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同步顺延。
6、本次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补遗文件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补遗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